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欧陆的教学工作🙏🏿,提高教学质量🗯,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、规范化🧑🏻🦲,根据《欧陆娱乐教学委员会章程(修订)》(校发[2015]58号)以及《关于成立欧陆教学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》(校教发[2015]29号)🤚🏿,结合学校🏉🪵、欧陆教学工作需要和实际,成立欧陆平台教学委员会🤽🏻♀️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欧陆平台教学委员会是由教授和专家代表组成的专门机构,对欧陆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🪆🔢、审批、咨询和指导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三条 欧陆平台教学委员会由7位委员组成,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1名🌰,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主任委员,委员中无行政职务的教师比例必须不少于50%。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,欧陆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。
第四条 欧陆教学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,可以连任。委员在任期内因个人或工作原因需要更换时,由主任委员批准🍝☺️。
第五条 担任欧陆教学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🫄👨🏿🦳:
(一)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较高的教学水平🍍;
(二)坚持原则,治学严谨,客观公正;
(三)关心😳、支持欧陆教学事务🚍🧜♀️,有参与教学决策的热情和议事🏄🏽♂️、组织、决策能力;
(四)身体健康,能够正常履行教学委员会委员职责🧆。
第三章 工作职责
第六条 欧陆教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👷🏼👲🏼:
(一)咨询。接受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指导🔜,对欧陆的本科教学工作提出咨询意见🥋;开展调研考察,对欧陆的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二)审议。审议欧陆各专业的本科培养方案及相关教学规章制度🧑🏽👩🏼🏭。
(三)规划。规划欧陆的本科教学改革⛑️、教材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👩🍳、实习实践基地建设、教学人才建设等。
(四)决策审批。审批欧陆本科专业教学的课程负责人📌、教学督导成员🎅🏻;审批欧陆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🗒、实习计划等💂🏻♀️;审批院级SRTP项目的立项。
(五)指导推荐。指导申报并推荐各类教学项目校内教育教学成果奖*️⃣、教学名师🕵🏼♀️、青年教学骨干人才项目等;推荐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🤿、教材建设项目、重点教学改革项目、SRTP和学科竞赛项目等👩🏿🏫。
(六)其他相关教学事宜🏩。
第四章 工作制度
第七条 欧陆教学委员会实行例会制🌻,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全体委员会议,全体会议必须有2/3(含)以上委员出席💂🏿。根据工作需要,由主任提出🧑🏫,可以召开临时教学委员会会议。
第八条 欧陆教学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🏋🏻♂️,决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重大教学事务决策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📜,需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时,须经与会委员2/3(含)以上同意方可通过👆🏼。
第九条 欧陆教学委员会就相关事务做出决定后,在异议期内如有人提出复议🙆🏻♂️,须征得1/3(含)以上委员同意,方可召开委员会会议复议🏖。经复议通过的决定不再复议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条 本章程由欧陆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🍠。
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7年3月2日欧陆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4️⃣,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欧陆平台
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
附:
欧陆平台教学委员会成员名单
主 任 委员 冯妍卉
副主任委员 林 海
委 员 林 海 夏德宏 冯妍卉 王 恒 宋 波 尹少武 陈月芳